黑龙江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服务类固定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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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服务类固定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序号 分标名称 包号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排序
1 后勤服务 包1 哈尔滨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
2 数字化运维 包1 黑龙江创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
3 数字化运维 包2 黑龙江创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
4 中介服务 包1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1
上述公示期内,黑龙江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对2024年第三次服务类固定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进行了公开进行。评审委员会已通过严格评审,最终确定哈尔滨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创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黑龙江创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人。
如果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人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提交书面异议,并详细说明其异议的具体内容、原因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在异议书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 被异议人的名称;
-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前往采购方所在地或邮寄至指定地点提交异议书。对于涉及法律问题的异议,应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如异议申请人属于法人,则异议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申请人为个人,则异议书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应答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书后7个工作日内答复,表明是否同意采纳异议人的异议。不同意采纳异议的,应在异议答复中详细说明理由。
此外,不符合异议条件的异议将不被接受,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应及时拨打投诉电话需解锁,以便及时处理相关事宜。对于有异议但仍未能解决的问题,双方可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行处理。在采购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按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处理。
具体详细情况请关注黑龙江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发布的后续公告或联系相应的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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