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6年厂区安保、专职消防队服务招标公告
北京
-西城区
(招标编号: CHDTDZ038/19-QT-041 )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6年厂区安保、专职消防队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华电路1号 。
2.2 项目规模:2×630MW燃煤机组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至2026年安保、专职消防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审批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9.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最少具有3项安保服务有效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本项目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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