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物资贸易公司矿用防爆制冷装置等采购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上海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CTC11240679
招标方式 : 公开 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09时30分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物资贸易公司矿用防爆制冷装置等采购【重新招标】 招标人为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机构 ” ),就 本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简介 与招标范围: 矿用防爆制冷装置,6台。主要用于煤矿,将温度较高的蒸发器进风温度进行冷却,从而吹出冷风对局部空间进行降温。以降低采掘工作面的工作环境温度,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率。主要组件构成:主机、蒸发器、冷却器、控制系统。
2.2 资金 落实情况 : 已落实
2.3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到货。
2.4 交货地点 :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公司。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的生产商。
3.2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整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 “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 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 “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 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 “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 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 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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