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三塘湖矿区条湖一号煤矿项目总承包项目公告
新疆
招标公告
新疆三塘湖矿区条湖一号煤矿项目(配套同等能力的选煤厂)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TC2024 130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 年 05 月 21 日 1 0 : 3 0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三塘湖矿区条湖一号煤矿项目 ( 配套同等能力的选煤厂 ) 总承包( EPC) , 招标人为 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条湖能源分公司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机构 ”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条湖一号煤矿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 10.0Mt/a ( 配套同等能力的选煤厂 ),服务年限为 88.0a 。位于哈密三塘湖矿区,距三塘湖镇约 10km ,行政区划隶属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管辖。南北走向长 16.54 ~ 20.68km ,东西倾斜宽 5.73 ~ 9.86km ,矿区面积约 136.04km 2 。南部有 G331 国道由三塘湖镇向东可通往淖毛湖镇,向西可通往木垒鸣沙山。东部有 S236 省道,该省道南起于巴里坤县城,向北途经三塘湖镇,最终止于中蒙边界口岸 — 老爷庙口岸。条湖一号井田位于新疆哈密三塘湖盆地东部,条湖凹陷西部,地势总体为东北低,西南高。最高处位于井 田南部,地面标高为 +870m ,最低处位于井田北部,地面标高为 +680m ,相对高差 190m ,总体地形较为平坦;地表多为第四系戈壁砾石,东部发育有数组南北向冲沟。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设计 、采购(建设单位采购除外,详见合同附件 2 )、施工全过程的总承包(包括破除原施工的主斜井 明槽段,井巷工程的探放水、探揭煤,配合完成联合试运转;不包括 110Kv 输电线路和电源站出线间隔,场地至风井 10kV 线路双回路,基建用的变电站等设计、施工),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并对项目的质量、工期等内容全面负责,主要内容如下:
a 项目开工所需资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专项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节能评估报告、施工图设计、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一采区断层富水性探测物探成果报告(包括 NF1 、 NF13 、 NF15 、 NF16 、 NF21 、 NF28 )、防治水 “ 三区 ” 管理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地面消防设施设计。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一采区断层富水性探测物探成果报告(包括 NF1 、 NF13 、 NF15 、 NF16 、 NF21 、 NF28 )、防治水 “ 三区 ” 管理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等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
b 项目过程所需资料:项目执行概算、施工图预算、环保专篇、节能减排设计专篇、支护专项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工程勘察报告、控制测量技术报告、建井地质报告、采煤面回采前物探报告、防治水专项设计、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采煤工作面防灭火专项设计、放顶煤开采专项设计、煤尘爆炸性鉴定、煤自燃倾向性鉴定 ( 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及临界值 ) 、煤层空隙率、煤层含水率、粉尘分散度、粉尘中游离 SiO 2 测定、瓦斯等级鉴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参数测定、煤(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及冲击危险性评估、工作面采空区自燃 “ 三带 ” 划分报告、通风能力核定和通风阻力测定、北斗地基增强系统、 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 方案及报告 等文件的编制工作。建井地质报告、采煤面回采前 物探报告、煤尘爆炸性鉴定、煤自燃倾向性鉴定 ( 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及临界值 ) 、煤层空隙率、煤层含水率、粉尘分散度、粉尘中游离 SiO 2 测定、瓦斯等级鉴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参数测定、煤(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及冲击危险性评估、工作面采空区自燃 “ 三带 ” 划分报告、通风能力核定和通风阻力测定等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
c 项目施工: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承包人按发包人审定的三类工程(矿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并配合完成矿井联合试运转,不包括 110Kv 输电线路、电源站出线间隔、场地至风井 10kV 线路双回路与基建用的变电站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乙供设备、材料技术参数报发包人批准,发包人有权参加承包人的采购程序。
d 项目竣工所需资料:编制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方案及报告,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的安全、环评、职防、节能、消防、档案、水土保持等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需要的其它事项。
e 工程移交:库房、生活福利设施(办公楼、宿舍楼、联合建筑、食堂、调度中心)、矿井 110Kv 变电站、矿井水处理车间、锅炉房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以移交给发包人;其它单位工程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后,如承包人继续使用,由承包人负责,直至发包人委派人员接手 ,并根据单位工程移交的实际情况,双方签订协议。 如发包人委派人员接手,服务运营费用从承包人的相应费用中扣除 。
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3 计划工期: 45 个月 (含开工准备期 3 个月,不包括联合试运转工期) 。
2.4 建设地点: 新疆哈密巴里坤自治县三塘湖镇 。
2.5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 争创 “ 鲁班奖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具有工程设计 煤炭行业甲级(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设计资质);
3.2 资格要求 2 : 2010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矿井( 10.0Mt/a 以上)设计或 EPC 工程总承包 业绩 (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内容页、签字或盖章页等关键信息 。只接受投标人 作 为 “ 联合体 ” 牵头人的设计工作业绩 ) ;
3.3 资格要求 3 : EPC 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应具有矿业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文件中 提供 项目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证书 , 注册单位应为本单位 ), 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资格要求 4 :投标文件 中应提供 “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5 本项目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否 。
备注:
(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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