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分公司2024-2026年治安保卫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
(招标编号: CHDTDZ047/18-TS-001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分公司2024-2026年治安保卫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天津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港云路27号。
2.2项目规模: 3×1200t/h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 +3 × 130 t/h 燃气锅炉,配套 3 台 超临界双抽背压机组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年共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6年治安保卫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三 个 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及以上的安保服务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能够证明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额,承包范围,盖章页等主要内容);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规模不够或非类似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
9.本项目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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