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财务公司2024年度基础设施运维及云桌面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财务公司2024年度基础设施运维及云桌面采购项目(编号:gkzb2024051300030)
关于财务公司2024年度基础设施运维及云桌面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财务公司2024年度基础设施运维及云桌面采购项目(编号:gkzb2024051300030)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项目服务期为: 365日历天 。
服务地点位于: 北京市海淀区(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依据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其他: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360000.00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非外资投资或控股。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2023年度连续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截止日期前,2023年财报尚未正式公布,可提供2020年-2022年度连续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供应商成立之日不得晚于公告发布日期。 (3)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军队采购网(plap.mil.cn)列入失信名单的、被中国融通集团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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