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风井工业广场场地平整及挡土墙工程(重新)(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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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风井工业广场场地平整及挡土墙工程(重新)(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A146-ZB-24051052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西风井工业广场场地平整及挡土墙工程 ( 重新 ) ( 招标编号: JNA146-ZB-240510527 )已由 晋能控股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 晋控投资字〔 2024〕5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晋能控股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 规模 : 拟建的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西部工业广场建设前服务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镇砂墩子煤矿。距离哈密市约 130公里。工业广场占地面积约 20200.00 ㎡ 。本设计为工业广场周边及内部挡土墙及边坡永久支护工程。场地西侧及南侧为填方段,填方高度 1.50—7.00m,拟采用重力式挡土墙支护,场地外侧挡土墙总长约720m,场地内部挡土墙长度为300m;场地北侧及东侧为挖方段,挖方高度0.0-10.00m,拟采用放坡+锚杆+钢筋混凝土护面进行永久支护,场地外侧永久支护总长约680m,场地内插永久支护总长度为370m。
( 1)场地平整总挖方量231539.59m³,总填方量375698.11m³。
( 2)土方施工遵照《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执行。
( 3)填方必须分层夯实,分层厚度为0.250m, 压实系数不应小于 0.93。
( 4)场地挖方边坡比为1:1,填方边坡比为1:1.5,以挖代填,本场地边坡工程计入挡墙工程内。
( 5)根据本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施工单位在平场作业时应严格按该报告提出的场地处理方式进行施工。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均可以就近解决,现场所需施工材料运输方便,周围环境良好具备施工条件。
2. 2 招标的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范围为工程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所包含的施工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
2.3 建设地点: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砂墩子煤矿西风井工业广场。
2.4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4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 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 国家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 (如一级建造师,附电子证书 ,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项目经理 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1项类似业绩。
( 1) 近年指 : 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2) 类似业绩指 :场地平整或挡土墙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 3)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和②工程竣工验收(至少包括建设、施工两 方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证明文件和 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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