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电动叉车及托盘转换器(2404)采购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1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CTC1 1 241449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开标时间: 202 4 年 7 月 12 日 10 : 00
-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电动叉车及托盘转换器 (2404) 采购【重新招标】招标人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委托(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机构 ”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厂区聚烯烃中心使用电动叉车及托盘转换器( 2404 ) 。 报价 包含提供标的物而产生的人力、材料、制造、检验、验收、包装、运输、税率为 13% 增值税款、相应文件、说明书、图纸资料等到达买方指定现场 。
2.1.2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以上规格型号及数量仅供参考,以满足现场使用要求为准 , 即供货要求以第五章要求为准)。
2.2 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内到货。
2.4 供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化工项目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厂区内买方指定的地点。
2.5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中标货款总价的 10% 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有中断供应等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将中标人加入招标人失信供应商名单的权利。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发生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直接转为质保金。
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且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 )后支付 100% 的货款,原履约保证金即中标货款总价的 10% 作为质保金,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后,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买方向卖方付清余款。
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卖方开具发票前,买方有权拒绝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买方有权中止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卖方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1份包含电动叉车带推出器的销售业绩和至少1份包含托盘转换器的销售业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 标 代理机构 获 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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