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昱公司2024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服务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服务 谈判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40622298 、 SXMTZB2401F-466(F) ) , 已由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新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按照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2019年1月1日起全市自动监控设施运营工作由排污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社会化运营机构开展,运营费用由排污单位负担。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2024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服务 :
标段(包)内容:运营机构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能力(资质)证明文件、自动监控设施日常维护内容及周期、日常巡检工作内容及周期、定期检修维护工作内容及周期、日常校准内容及周期、维护服务时间响应、运营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应急预案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等;运营商负责自动监控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校准、校验和故障诊断,并将运营维护、校准、校验、故障诊断、处置情况如实记录,同时向有关单位报告,定期更换相应试剂和标准物质、定期处置废液,保证监控站房干净整洁,确保所运营的自动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配合单位完成环保检查活动 。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 1年 。
2.4服务地点: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相关环保规范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2024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服务 ,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项化工行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服务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 6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化工行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服务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如评标委员会对发票有异议 ,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发票查询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或者经查询存在 “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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