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复杂地质条件下无煤柱开采技术研究与应用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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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复杂地质条件下无煤柱开采技术研究与应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NC269-ZB-241115797JNC269-ZB-241115797、SXZB-2411 7982GZF189/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复杂地质条件下无煤柱开采技术研究与应用 ( 招标项目编号: JNC269-ZB-241115797 、 SXZB-2411 7982GZF189/01 )已由 上级单位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通过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 项目概况:由于矿井部分巷道受采动影响矿压显现比较明显,巷道底鼓严重,巷道维护量大;为解决巷道变形问题,减小巷道维护量,提高煤炭回收率,阻断采空区上覆岩层的矿山压力向煤柱方向传递,减小顺槽上方矿山压力作用,目前综采工作面在锚索补强、切顶卸压、临时支护和挡矸支护的共同技术下实现无煤柱开采,并取得了较好的应用与推广。然而,由于受矿井地质条件多变及无煤柱开采适应性的影响,导致在掘进及无煤柱开采期间遇见了多种问题,特别是复杂地质条件对矿井安全高效生产及无煤柱的推广应用造成影响。
为响应无煤柱开采要求,在矿井推广无煤柱开采技术,亟需开展复杂地质条件下无煤柱开采技术研究,确保工作面实现安全高效开采,提高矿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1 服务内容:复杂地质条件下无煤柱开采技术研究与应用
(一)驻场技术服务
双方联合开展项目时,乙方需派驻不少于 3 人的 项目 组至 甲方指定 区域,特殊情况可根据项目 进展实时 调整。
驻场负责人:项目组组长负责乙方项目小组的管理。
驻场成员:项目组成员服从项目组组长工作安排。
派驻时长:项目组组长驻场时间不少于 60 天,项目组成员驻场时间不得少于 200 人日,并且每周至少与甲方进行一次项目进展汇报、交流。
(二)科研项目技术服务
( 1 )复杂地质条件顶板岩层结构分析;
( 2 )复杂地质条件下掘进期间一次支护技术研究,主要包括断层、陷落柱、无煤带及黄泥顶的注浆加固及支护、超高断面的注浆充填支护等;
( 3 )复杂地质条件下留巷期间二次补强支护技术研究;
( 4 )超高断面注浆充填工艺技术研究;
( 5 )复杂地质条件下切顶卸压技术研究,主要包括切顶孔布置、装药参数等;
( 6 )复杂地质条件下架后挡矸支护技术研究;
( 7 )沿空留巷效果考察与分析。
( 8 )其他新工艺或新方法等,包括巷道顶部高效充填技术(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 9 ) 乙方 需自行配备项目所需相关设备、仪器和材料,完成不少于 1 00 m 的沿空留巷工业性试验,且承诺下井施工人员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正式员工;自行协调人员、设备和材料入井相关事宜。
( 10 ) 乙方 需自行组织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开展相关试验和研究,并安排专人全程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三)科研成果技术服务
甲乙双方联合开展科研工作,总结归纳科研成果,共同完成以下内容:
( 1 )开展巷道支护设计,切顶卸压相关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时,加强成果的总结和技术提升,及时凝练科研成果,逐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甲乙方共同合作产生的科技成果归属双方所有。
( 2 )参与引导技术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发明专利,成果鉴定,科技报奖。其中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 1 项(以受理为准),发表科技核心论文不低于 1 篇( 发表刊物应在山西省矿山工程专业期刊目录内 ,以收到录用通知为准)。
( 3 )组织培训
甲、乙双方不定期共同组织技术培训或交流,不断提升技术人员理论知识、仪器使用、试验测试、方案设计、数据处理、成果凝练等技术水平,探讨新技术、新工艺在煤矿应用和转化的可行性。
( 4 )通过本次技术服务,最终形成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复杂地质条件下无煤柱开采技术体系。
3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以上全部研究内容,通过甲方验收,取得验收证明。
4 、质量要求:
( 1 )对联合开展的项目涉及到的技术、成果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矿方提供给双方的各种资料,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泄密。
( 2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禁止乙方任何人员私自以课题小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 3 )乙方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 4 )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行业规程、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该标段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人员 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采矿工程专业或矿业工程专业高级或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至日期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项目组成员具有采矿 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至日期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至少完成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 3 年指: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指: 沿空留巷、无煤柱开采技术研究(或科研)等相关 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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