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七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察右中旗米粮局风电场电量市场化交易业务外委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
内蒙古七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察右中旗米粮局风电场电量市场化交易业务外委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 JNC358-CG-241125602、SXMTZB2402F-1298(F)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内蒙古七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察右中旗米粮局风电场电量市场化交易业务外委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358-CG-241125602、SXMTZB2402F-1298(F)),已由内蒙古七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内蒙古七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察右中旗米粮局风电场一期50MW项目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黄羊城镇境内,2018年6月并网投产运行。负荷控制和电能量费用结算受蒙西电力公司调度管辖。
外部专业交易机构开展察右中旗米粮局风电场(调度名称:七和米粮局风电场)电量市场化交易工作。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七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察右中旗米粮局风电场电量市场化交易业务外委服务项目:
标段内容:察右中旗米粮局风电场2025年电量市场化交易业务。
2.3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1、保证我公司2025年每个结算周期内(1-6月为一个周期,7-12月为一个周期)实际结算均价(以下简称:结算价;按照我公司财务提供的交易结算单为依据,排除调峰、调频和双细则考核费用进行计算)不低于170元/兆瓦时。此价格以下简称承诺价。
2、服务方不得为了追求高结算价而降低全年交易电量,需保证我公司全年交易电量小时数不低于2600小时。因气象条件因素或我方设备原因导致的交易电量降低的情况除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内蒙古七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察右中旗米粮局风电场电量市场化交易业务外委服务项目,该标段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蒙西网新能源场站电量交易托管或者策略服务业绩,及蒙西地区用户代理购电服务业绩。(两项业绩同时具备为一项有效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含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所在页等,如有异议,现场查询)。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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