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特种机械厂购置粉碎机和撕碎机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侯马市特种机械厂购置粉碎机和撕碎机项目(编号:gkbz2024062000043)
侯马市特种机械厂购置粉碎机和撕碎机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侯马市特种机械厂购置粉碎机和撕碎机项目(编号:gkbz2024062000043)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侯马市特种机械厂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交货期为: 自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交付 。
交货地点位于: 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单家营村南侯马市特种机械厂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和技术要求 。
其他: 最高限价:200000元。其中,粉碎机90000元,撕碎机110000元。 采购范围及主要技术要求: (1)加重型粉碎机1台。 机体:采用分体式拆装方便,Q235钢板焊接而成; 整机外形尺寸(mm):3800x1750x2100(可按采购人需求调整); 转速(r/min):8-15 配用功率(kw):45千瓦6级x2台 电机:全铜国标 减速机型号:650减速机x2台 减速机速比:48.57 机架:120x120方钢焊接而成 (2)单轴液压撕碎机1台。 动刀尺寸:40x40mm 主电机:55KW 动刀数量:54块 液压泵站功率:5.5KW 定刀尺寸:500 x 113mm 油缸行程:1000mm 撕碎箱尺寸:1000 x 1200mm 具体项目信息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4) 具有履行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各投标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格,招标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侯马市特种机械厂相关管理办法处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