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探放水智能监测系统一批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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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CCTC10242063
招标方式 : 公开 招标
开标时间: 2024 年 07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探放水智能监测系统一批 , 采购 招标人为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机构 ” ),就 本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简介 与招标范围: 探放水智能监测系统一批,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本次招标项目不倾向于任何专利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方案如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视为已合法取得使用权,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2.2 资金 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2.3 交货期 : 板集煤矿探放水智能管控系统 12 个月、刘庄煤矿探放水智能管控系统 4 个月。
2.4 交货地点 : 安徽省亳州市板集煤矿、安徽省阜阳市口刘庄煤矿。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 1 项已完成煤矿井下探放水智能监测系统同类项目,附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项目通过验收证明结题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无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3.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 “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 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 “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 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 “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 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 如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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