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北安)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大型无人机航化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黑龙江
-黑河市
融通农业发展(北安)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大型无人机航化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_ 融通农业发展(北安)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大型无人机航化作业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070200020) _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_ 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 _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农业发展(北安)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大型无人机航化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 大型无人机航化作业 | 70000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 。
服务地点位于: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海星基地、建设基地、赵光基地)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采购人要求 。
其他: 详见其他补充条款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至少1架航化无人机进行作业并且保证备用机充足,并至少配备2名以上的经过专业培训技术过硬的飞手,供应商每天保障作业面积在1万亩以上(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
7)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附上“信用中国”截图并加盖公章;如与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代理机构“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8)供应商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农发公司及采购人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
10)供应商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须在领购比质比价文件,未领购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12)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IP地址,MAC地址异常雷同的将导致废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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