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公司天津北辰津围路5号院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五次)比质比价公告
天津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公司天津北辰津围路5号院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五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_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公司天津北辰津围路5号院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五次)(编号:gkbz2024070500040) _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_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_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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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公司天津北辰津围路5号院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 | 融通农业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公司天津北辰津围路5号院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五次)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需求单位/部门上级单位对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审批通过为止,供应商应在本合同签订30日内向需求单位/部门提供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
服务地点位于: 天津,具体以采购人下达任务为准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采购要求 。
其他: 最高限价220000.00元,具体详见采购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港澳台)注册、非外资投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实体。(提供营业执照)
(2)自2020年1月1日起,供应商已完成产业项目(含土地)或商业或办公类项目(含土地)的项目策划定位或项目开发顾问等与投资可行性报告类相关服务不少于2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
(3)自2020年1月1日起,完成产业项目(含土地)或商业或办公类项目(含土地)的招商手册编制或招商活动策划或营销咨询推广等与营销或招商运营类相关策划代理服务合同不少于2个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
(4)项目组成员基本要求:供应商拟组建项目组团队成员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提供团队人员名单,并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缴纳社保单位与参与本次响应的供应商不一致,应当对此进行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响应截止前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书面声明材料)
(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根据国家规定无需纳税或缴纳社保,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7)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承诺)
(8)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论是否提供网站截图,以评审现场“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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