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温暖工程换热站改造设备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兴安盟
华能北方公司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温暖工程换热站改造设备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7-3-149 )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兴安盟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北方公司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温暖工程换热站改造设备安装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兴安盟
2.2 规 模: 本工程为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温暖工程换热站改造设备安装项目,涉及174座二级换热站、一厂中心换热站、84座直供站的站内管道系统及相关设施改造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公司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温暖工程换热站改造设备安装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2.5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工。
2.6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温暖工程换热站改造设备安装项目,涉及174座二级换热站、一厂中心换热站、84座直供站的站内管道系统及相关设施改造、设备(水泵、换热器、水箱等)安装、阀门(电动调节阀、设备及站内改造配套阀门)安装、仪表(热量表、流量表、远传电表)安装、电气系统安装、控制设施(采集控制柜、采集柜)基础制作及就位、控制阀门及计量仪表弱电线缆接至站内控制柜内、小型土建基础、标识标志标牌制作及安装等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改革后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改革后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换热站设备安装或改造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