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首站及系统检修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首站及系统检修询比采购二次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屯留区余吾镇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首站及系统检修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03-CGN-240713327 SXZB-2407168411JNF1684/01 ) , 已由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会议纪要董事会 〔 2024 〕 6号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采购人为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我单位供热系统在去年供热阶段中出现许多缺陷,因系统运行及无法隔离,导致缺陷无法处理,为了保证今年冬季给屯留区安全稳定供热,现计划对供热首站设备设施进行一次计划性的检修。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 供热首站及系统设备设施解体检修处理。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2024年8月至2024年11月。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甲方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7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供热系统检修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 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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