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融通白鹭宾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一体化酒店酒水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福建
-厦门市
2024年一体化酒店酒水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2024年一体化酒店酒水采购项目(三次)(编号:gkbz2024080100057)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2024年一体化酒店酒水采购项目(三次) | 2024年一体化酒店酒水采购项目(三次) | 1 | 项 |
项目交货期为: 2年 。
交货地点位于: 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6号白鹭宾馆; 厦门市思明区东浦路66号森海丽景酒店;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68号金沙湾宾馆; 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46号天成宾馆。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一体化酒店酒水采购项目(三次),服务范围包括酒水配送等,本项目需给各分公司分别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其他: 凡参与投标者,在递交标书的同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投标的标书与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凭证,为一致性文件。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期内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在十日内原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缴交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交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待招标项目结束且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由采购部门经办人退还未中标者招标保证金;待合同履约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约期内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将由需求部门经办人负责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质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经采购评审小组综合评估并报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可以顺延下一位候选人中标,也可以重新采购。顺延中标人资质条件能够保证履约完成,同时价格不应高于弃标供应商价格的3%。采购人应对恶意弃标的供应商进行保证金扣罚、纳入黑名单处理及保留追求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账信息:
单位名称:
银行账户:4100 0200 0920 0261 86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鹭江支行
注:以上所有选项均需提供资格条件证明,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应答。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特定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备案登记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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