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2洗车装置改造工程项目公告
山西
-吕梁市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2洗车装置改造工程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2洗车装置改造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 JNA203-CG-240813900 SXZB-240830211JNG302/01 ) , 已由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 晋控投资字 [2024]286 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采购人为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本工程为 #1、#2洗车装置改造,主要包括洗车装置更换混凝土基础,更换所有不锈钢管件及喷水组件等。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2.3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同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指合同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似的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和 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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