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城煤矿建构筑物下充填开采专业化运营服务BOO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岳城煤矿建构筑物下充填开采专业化运营服务BOO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64-ZB-24081118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岳城煤矿建构筑物下充填开采专业化运营服务 BOO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JNC164-ZB-240811186 )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 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岳城煤矿位于沁水县城东南约38.5km处,行政区隶属于沁水县郑村镇管辖,井田面积13.806km²。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50万吨/年,为高瓦斯矿井,目前开采3号煤,煤层平均厚度6.13m。目前3号煤层所余资源不多,但“三下”压煤问题严重,导致煤炭资源采出率低,同时3号煤层开采年排矸量达20万t,煤矸石外排既增加生产成本,又破坏矿区生态环境。为解决以上问题,开展建构筑物下充填开采是十分必要的,对矿井可持续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建构筑物下充填开采试采面位于矿井 3号煤层一盘区北翼,紧邻北翼块段面工作面,采用以矸石为骨料的膏体充填开采技术和“建设-拥有-运营”(BOO)合作方式,充填系统能力具备年采煤100万吨的能力。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岳城煤矿建构筑物下充填开采专业化运营服务BOO项目
标段(包)内容:
由中标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整个填充系统,向招标人提供所需的填充服务,达到招标人开采要求。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项目建设期:合同签订后 4个月内建成投产。
专属经营期: 本项目首次提供填充服务之日起 6年。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 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岳城煤矿建构筑物下充填开采专业化运营服务BOO项目,该标段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企业或其它组织 ;
3. 2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采矿 工程 高级及以上职称 ,须 提供 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 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 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19年7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矿膏体充填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 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提供信誉承诺书】
3. 5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数量最多 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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