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湖南石化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0m3/hBOD5≤2000mg/LCOD≤6000mg/LPH6-9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湖南石化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0m3/h BOD5≤2000mg/L COD≤6000mg/L PH 6-9(招标编号:NWZ240827-5509-026006)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0m3/h BOD5≤2000mg/L COD≤6000mg/L PH 6-9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0m3/h BOD5≤2000mg/L COD≤6000mg/L PH 6-9
1.000
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应取得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以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上述资质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日,在国内污水处理行业内拥有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处理规模≥240m3/d,且容积≥1800m3,进水COD≥30000mg/L、出水COD去除率不低于80%,且工艺流程为三相分离厌氧反应器的废水处理业绩合同(如合同不能体现上述参数,提供技术协议)和发票证明(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并提供对应业绩的最终用户证明(加盖公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技术规格书中标注“★”和“▲”的为重要技术条款,其中标注“★”的为否决条款,标注“▲”的视偏离程度进行评分或否决。卖方对重要技术条款必须逐条响应,并给出相关技术指标;如有与本技术规格书描述的要求不一致但能满足要求的,应论述其理由。未明确响应的一律视为偏离,标注“▲”负偏离项不得多于3项,否则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承诺持有的技术为投标方合法拥有,不存在影响本合同执行的第三方权利。
(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流通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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