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工程公司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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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上海工程公司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招标编号:NWZ241205-2955-045219)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2)业绩所需发票信息,请通过发票验证系统上传,备查,并提供合同与发票扫描件对照清单。 (3)投标商须书面同意《合同文本及合同附件(项目框架协议用)》内的条款内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技术规范中所有★和▲条款逐条做出相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累计不满足5项否决。提供完全响应技术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厂家公章。 (5)投标商必须是生产商,投标产品综合自动化系统系统软件为自有产品,系统软件取得开普(或电科院或国网电科院)的检验报告,提供有关证书或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商提供的测控装置、远动装置、规约转换装置必须取得过开普(或电科院或国网电科院)的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2022-2024年内标的物自动化系统(不含安全管控)在国内单个金额不小于100万以上合同业绩不少于3个 1、需附清晰合同复印件(随身携带原件备查)、用户名称和地点、联系电话等。 2、同一用户(或企业)多份业绩只算一份。 3、其中一个业绩(即监控系统)应至少包括一个35kV变电站。 4、每个业绩其规模(即监控系统构成)应不少于3个(含3个)厂/站(发电厂、变电站、开关站)端的通讯互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7日16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