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融通西北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宾馆分公司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供应商选定比质比价项目公告
甘肃
-兰州市
兰州融通西北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宾馆分公司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供应商选定比质比价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兰州融通西北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宾馆分公司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供应商选定比质比价项目(编号:gkbz2024081900006)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包1 | 中央空调维保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1年,合同履约完成前1个月将进行供应商服务质量考核,如考核成绩优异可最多续签合同1年。 。
服务地点位于: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8号中山宾馆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空调维护(维修)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应提交本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本比质比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标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为提供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投标。
(6)投标人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8.1)近3年(2021年02月01日至今)内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
(8.2)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项目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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