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特种车辆租赁项目
新疆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特种车辆租赁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 项目编号 :JNC246-CGN-240813699、SXZB-2407 5653GZF114/01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特种车辆租赁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46-CGN-240813699、SXZB-2407 5653GZF114/01 ) , 已由 潞新二矿党纪要(2024)10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采购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因潞新二矿没有用于生产用途的多特种车辆,需租用外委特种车辆生产用车,完成矿内各煤炭产品的倒、装、推等工作,确保二矿各项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特种车辆租赁:
标段(包)内容:铲车租赁:4台;挖掘机租赁:1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3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2.4服务地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
2.5服务要求:依照GB/T 3799-2021《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标准且标准明确并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特种车辆租赁 ,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8 月 1 日至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铲车、挖掘机等特种车辆租赁服务 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注: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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