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处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处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03-ZB-24081114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 孝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处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C103-ZB-240811147)已由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2X350MW低热值发电项目,规模为2×350MW 超临界间冷供热机组,配 2×1189.5t/h 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机采用水水空冷却方式,采用炉内喷钙+炉外湿法两级脱硫,同步建设 SNCR 脱硝装置,并预留 SCR 脱硝装置布置位置,全封闭煤场。产生固废主要包括粉煤灰、炉渣、石膏,全年产生固废约220万吨。目前公司固废以填埋为主,全年固废处置成本较高,综合利用率较低,通过开展综合利用项目招标提高利用率,进一步降低固废成本。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5万吨固废综合利用处置服务
标段(包)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令第19号公布《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完成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2×350MW机组所产生的部分灰渣、石膏的综合利用,将粉煤灰、、炉渣、石膏用在路基、矿井回填、生态修复、混凝土拌合、灰渣、石膏制品等国家规定的综合利用项目(灰渣、石膏严禁填埋)。要求服务单位合规合法完成5万吨灰渣、石膏综合利用处置。
002 10万吨固废综合利用处置服务
标段(包)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令第19号公布《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完成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2×350MW机组所产生的部分粉煤灰(渣)、石膏的综合利用,将粉煤灰、炉渣、石膏用在路基、矿井回填、生态修复、混凝土拌合、粉煤灰(渣)、石膏制品等国家规定的综合利用项目(粉煤灰(渣)、石膏严禁填埋)。要求服务单位合规合法完成10万吨灰渣、石膏综合利用。
003 15万吨固废综合利用处置服务
标段(包)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令第19号公布《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完成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2×350MW机组所产生的部分粉煤灰(渣)、石膏的综合利用,将粉煤灰、炉渣、石膏用在路基、矿井回填、生态修复、混凝土拌合、粉煤灰(渣)、石膏制品等国家规定的综合利用项目(粉煤灰(渣)、石膏严禁填埋)。要求服务单位合规合法完成15万吨灰渣、石膏综合利用处置。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孝义市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5万吨固废综合利用处置服务、002 10万吨固废综合利用处置服务、003 15万吨固废综合利用处置服务,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若为综合利用单位,需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备案;投标人若为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须提供综合利用单位营业执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备案、与综合利用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须提供运输合作协议,第三方应具备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承担过不少于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1)近年是指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2)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的业绩;
(3)一份完整业绩包括: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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