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8346,招标人为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工程建设目标:电力建设“两高一低”指导意见和本项目创一流指导思想、确保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2.1.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独流减河东风大桥北端大港电厂现有厂区内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利用大港电厂内预留建设用地,新建2×2060t/h超超临界煤粉炉+2×660MW超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海水淡化系统、海水循环冷却系统、烟气脱硝、除尘、脱硫设施、灰渣存储、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等。
2.1.4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自2024年10月份主厂房浇筑第一灌混凝土(暂定,以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至第一台机组投产工期为24个月(暂定,以工程批复的里程碑节点工期为准),第二台机组投产日期与第一台机组间隔2个月(暂定,以工程批复的里程碑节点工期为准)。
2.1.5招标范围:本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对项目范围内所有主辅生产系统、桩基工程、五通一平、附属建筑等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厂区附属道路等附属工程的建筑、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竣工结算,保修等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负责本工程设计联络催交、主辅机设备及四大管道催交催运,协调配合本项目档案、环保达标验收,创国优工程咨询以及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并配合相关验收工作。
2.1.6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满足工程前期准备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6个月,或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后12个月止(以后到者为准)。水土保持监理,至水土保持验收通过;项目档案管理至项目档案全部移交归档,档案专项验收通过;工程质量提升咨询至本项目全部创优工作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0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扩建项目火电机组全过程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职责、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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