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库操作平台移位及渣库除尘系统改造项目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灰库操作平台移位及渣库除尘系统改造项目询比采购二次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库操作平台移位及渣库除尘系统改造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JNA203-CG-240813741 SXZB-240727411JNG274/01 ) , 已由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 余吾热电董事会【 2024 】 5 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采购人为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余吾热电公司灰库操作平台移位及渣库除尘系统改造工程。包括灰库操作平台移位、渣库除尘设备改造等建筑工程的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消防、电气(照明、防雷接地系统)施工工程。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设备到场,待甲方具备改造条件(机组停运)完成工程改造。
2.3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余吾热电公司#1/#2灰库和#1/#2渣库
2.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指合同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似的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和 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