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炉一次风机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二次公告
山西
-吕梁市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炉一次风机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JNC103-CGN-240811223)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
1.采购条件
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炉一次风机是由沈阳鼓风机厂提供的DFG24F- C6B型双吸双支撑离心风机,采用变频调节,2015年投运以来,风机运行较稳定。烟风系统阻力变化,导致风机运行效率较低,一次风机用电率较高,需要进行风机增容节能提效改造。
2.2采购范围及服务内容:
2.2.1 范围: #1 炉的一次风机 提供专项节能服务,包含#1炉两台一次风机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合同期内每年一次检修服务。
2.2.2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炉的一次风机提供专项节能服务,包含#1炉两台一次风机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合同期内每年一次检修服务。
2.3服务模式:本项目拟采用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 进行实施, 采购时双方约定项目节能效益并确定各自分享比例;所产生的节能效益中,由项目单位向服务单位支付约定比例的节能服务费用。合同期满后,该项目资产所有权无偿转移给项目单位。
2.4 .1改造工期: 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6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调试。
2.4.2 效益分享 周期 : 竣工验收后的次月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期为5年 。
2.5服务地点:山西省汾阳市三泉镇尚文村
2.6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 年指:2019年07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 节能改造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供应商提供的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