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制氮系统招标公告
新疆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制氮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46-ZB-24081130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制氮系统(招标项目编号:JNB146-ZB-240811308),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制氮系统
标段(包)内容:
标段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001 | 模块化制氮装置 | 氮气流量:2000Nm3/h、 氮气纯度:≥98%、 氮气输出压力: 0~0.85MPa(可调) | 套 | 5 | |
无人值守智能控制系统 | 符合煤矿智能化要求 | 套 | 1 | ||
旧设备拆除及新设备安装 | 项 | 1 |
2.3 交货地点:砂墩子煤矿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一次性到货
2.5质保期:货到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合格并办理验收手续后,之日起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近年指: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至少2套在用的或成交的煤矿制氮系统设备(单台产氮量:≥1500m3/h)的供货业绩。(多个合同凑成2套可作为一个有效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买受人需为正式煤矿生产单位,合同买受人为非煤矿企业或经销/配套企业的采购业绩不予计入。
发票须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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