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五通一平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五通一平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8970,招标人为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以下简称“大港电厂”)位于天津市南郊、大港区上古林乡,独流减河东风大桥北端。厂址东临津歧公路,西南紧靠独流减河。厂址西北距天津市城区约40Km,东距海岸约7Km。现役4台300MW级燃煤发电机组。本工程利用原三期预留场地扩建2×660MW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关停替代一、二期发电机组,改为电网应急备用电源和供热事故工况下的供热备用机组。
2.1.2招标范围:全厂五通一平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建构筑物、设施的拆除和改建,场地平整,施工道路工程,厂区雨水系统,厂区排涝系统,施工电环网,施工水环网,厂区隔离系统,部分循环水管道施工,临时建构筑物临时采暖,生活污水系统,施工区厕所等内容。项目实施方式:项目采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清单根据各专业进行报价, 详见报价表。
2.1.3工期:预计合同签订后10日内开工,2024年12月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力发电厂机组五通一平施工或主体工程(建筑或安装)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火力发电厂五通一平施工或主体工程(建筑或安装)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