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项目公告
山西
-太原市
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 JNC347-CG-240823968、SXMTZB2402F-971(F))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中市 和顺县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JNC347-CG-240823968 、 SXMTZB2402F-971(F) ),已由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以会议纪要 [2024]36 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计划,采购人为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文件要求,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都必须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保险理赔及时有效。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项目;
标段(包)内容: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1 )建立专门的服务团队;
( 2 )建立 365 天、 24 小时全天候、全方位的沟通联络工作,提供优质保险服务;
( 3 )如发生保险事故,承保人相关服务人员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事故相关事宜,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供的理赔资料,协助采购人办理相关理赔事宜。
2.3 服务期限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地点: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项目 ,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授权书),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类似项目业绩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保单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矿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①保单扫描件(须至少包含:保单双方盖章页、保单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评标委员会 / 评审小组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发票查询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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