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光明路5#停车场改造工程(加急))招标公告
山西
-晋城市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光明路5#停车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A164-ZB-24091139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光明路 5# 停车场改造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JNA164-ZB-240911395 )已由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 以 凤煤计函【 2024 】 19 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通过 “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 规模 : 为解决凤矿中区职工家属停车问题,将光明路双桥洞以西至天桥下铁路占地改造为停车场,改造面积 4500平米,设置151个停车位 。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标段 ( 包 ) 名称:停车场改造
标段(包)内容 :光明路 5#停车场路面面积共4500平米,设置151个停车位,路面铺沥青路面,拆除原有破损的挡墙及栏杆围墙,新砌挡墙及围墙,配置路灯、网络摄像机、道闸系统、消防管路、室外消火栓及推车式灭火器等。详见施工图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凤凰山矿矿区内
2.4 工期: 6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停车场改造 ,该标段 中 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且未 担任其他在 建项目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或施工负责人 ) 、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 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 业绩。
近年 指: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① 停车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或 ② 地面硬化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劳务分包除外)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 合同扫描件 ( 须至少包含 : 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 ;
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 至少一张结算发票 ( 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査 ) 。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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