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山西
-吕梁市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 (第2次采购) 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汾阳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03-CG-240914623 SXZB-2408191511JNF1915/01) , 已由 中共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国峰党支要字〔2024〕40 次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根据国峰办要字〔2023〕33号文件要求,公司职工每年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一次职工体检,目前计划通过招标,选择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开展体检。
2.2采购范围: 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甲方要求的时间段内,为国峰公司职工提供健康体检,体检人数198人。(男职工166人;女职工32人)
体检项目分为男组(标准项目、选检项目)、女组(未婚12人、已婚20人),项目清单 详见采购需求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1.乙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有责任心的体检医师依照医学标准诊断等法规、标准进行健康检查,并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保证健康检查结果及结论客观、真实。
2.保证体检质量,确保体检的医疗安全;提供良好的服务,满足甲方受检需求。
3.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员工信息,乙方发现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症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甲方。
4.对有争议的标本,溶血标本以及乙方责任引起的误差标本,乙方免费复查,乙方对体检结果负责。
5. 体检工作结束后,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按体检人员分别出具)、总结报告交予甲方(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甲方),并对体检结果提供查询和解释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
3. 4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年9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体检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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