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前机组外委检修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前机组外委检修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前机组外委检修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03-CG-240914446 SXZB-2409225411JNF2254/01 ) , 已由 余吾热电公司党委会会议纪要 (2024)第18期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为确保供热季机组稳定运行,计划结合东鸣站设备检修机组停运期间开展检修工作,经各专业梳理 #2机组临修和#1机组等级检修需增加外委检修项目(项目详见附件),现申请开展供热前机组外委检修工作。
2.2 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需求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2024年10月-11月
2.4服务地点:山西长治余吾热电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详见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 A 级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为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3. 4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9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135MW及以上 机组检修 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里没有相关机组容量内容,则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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