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马堡煤业有限公司82采区水仓清淤工程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马堡煤业有限公司 82采区水仓清淤工程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马堡煤业有限公司 82采区水仓清淤工程(采购项目编号: JNA254-CGN-240814210 SXZB-240832511JNG325/01 ),已由山西马堡煤业有限公司以中共山西马堡煤业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会议纪要 (2024) 第 12 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马堡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规模:82采区水仓清淤工程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按照需求按时清理中央水仓。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完成
2.4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洪水镇马堡村
2.5质量要求:同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清理中央水仓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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