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新合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煤炭产品倒运及矸石分选、矸石煤炭破碎掺配项目公告
新疆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新合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煤炭产品倒运及矸石分选、矸石煤炭破碎掺配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46-CGN-240924284)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新合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煤炭产品倒运及矸石分选、矸石煤炭破碎掺配 ( 采购项目编号: JNC346-CGN-240924284 ) , 已 由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以新合煤炭销售纪字 【 2024 】 1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成本 资金 ,采购人为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工作需要,需对新合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煤炭产品倒运及矸石分选、矸石煤炭破碎掺配,目前我公司不具备自行倒运及矸石分选、矸石煤炭破碎掺配的条件,需要外委,以确保日常煤炭产品掺配、破碎、销售等工作正常运行。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新合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煤炭产品倒运及矸石分选、矸石煤炭破碎掺配 :
标段(包)内容: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度新合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煤炭产品倒运及矸石分选、矸石煤炭破碎掺配。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新合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煤炭产品倒运及矸石分选、矸石煤炭破碎掺配 ,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格要求: 须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具有 至少一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运输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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