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编制废弃井筒安全评价报告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山西
-晋中市
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编制废弃井筒安全评价报告谈判采购 二次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编制废弃井筒安全评价报告(采购项目编号: JNC247-CG-240813870 SXZB-2408195511JNF1955/01 ),已由山西潞阳煤炭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潞阳投便字【 2024 】 1 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2024 年安全费用计划,采购人为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矿区西侧存在原泊里村办矿废弃井筒,五采区采掘巷道布置在其下方,为保证采掘活动安全,需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安全评价报告,采取有效措施。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编制废弃井筒安全评价报告
2.3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 1月内完成。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安监技装〔2019〕28号)、《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煤安监技装〔2018〕9号)、《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规范》(GB 40880-2021)等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评估和勘察)乙级及以上;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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