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同华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二次公告
山西
-忻州市
晋控电力同华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 JNC242-CGN-240813820 、 SXZB-2407 5421GZF047/01 )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控电力同华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晋控电力同华山西发电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为降低招标人固废处置成本、增加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拟将固体废物(包括粉煤灰、石膏、炉渣)进行综合利用。
2.2 采购范围:2×660MW国产燃煤超临界空冷机组运行所产生的部分或全部固废(包括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进行外运综合利用(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一年
2.4服务地点:晋控电力同华山西发电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须提供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与合作协议书);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不低于 5万吨粉煤灰综合利用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协议书(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和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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