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购置矿用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变频驱动一体机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
-晋中市
2024年购置矿用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变频驱动一体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NB248-ZB-240914343)
公示开始时间:2024-09-26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9-30 18:00
2024年购置矿用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变频驱动一体机(招标项目编号:JNB248-ZB-24091434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2024年购置矿用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变频驱动一体机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 2024年购置矿用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变频驱动一体机: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需解锁 | ¥181.42万元 | 见投标函 | 见投标函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需解锁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近年指: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类似业绩指:矿用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变频驱动一体机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要求: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使用单位反馈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使用单位反馈证明须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盖业主单位公章或部门专用章。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1)华夏天信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三份业绩证明材料,其中第一份业绩的发票金额全部遮盖且未按招标公告业绩要求提供使用单位反馈证明,不满足要求,第二、三份业绩的发票金额均全部遮盖,不满足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2)山东海纳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五份业绩证明材料,均未按招标公告业绩要求 提供使用单位反馈证明,不满足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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