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燃气燃烧器维保二次
山西
-晋城市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燃气燃烧器维保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 JNC334-CGN-240924462 、 SXMTZB2402F-1091(N) )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沁水县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燃气燃烧器维保 (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N-240924462 、 SXMTZB2402F-1091(N) ) , 已由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批准 ,项目资金来 全面预算, 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我公司目前共有 5 台燃气燃烧机,其中燃气锅炉房 3 台,中央空调机房 2 台
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要求,为保证燃烧机设备安全运行,需安排专业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当前的燃烧机维保合同将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到期,因此需要在合同截止前,重新选择专业燃烧机维保单位。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燃气燃烧器维保:
标段(包)内容: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燃气燃烧器维保
2.3 服务周期 : 合同期限三年 。
2.4 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燃气燃烧器维保,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 : 供应须需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锅炉改造、修理)许可资质或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锅炉安装)资质;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年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类似项目业绩指: 燃烧器维保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 任意一张发票。( 如评标委员会对发票有异议 , 以现场査询结果为准。 )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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