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主体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主体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9824,招标人为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工程建设目标:电力建设“两高一低”指导意见和本项目创一流指导思想、确保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独流减河东风大桥北端大港电厂现有厂区内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利用大港电厂内预留建设用地,新建2×2051.6t/h超超临界煤粉炉+2×660MW超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海水淡化系统、海水循环冷却系统、烟气脱硝、除尘、脱硫设施、灰渣存储、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等。
2.1.2 招标范围:#6机组主体建筑安装、#6机组电除尘建筑安装、#6机组220KV GIS及主变、厂高变、启备变、#6机组厂区循环水管道、化水系统建筑安装、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建筑安装、电除尘器外1 m至除灰钢板仓输灰管道安装、机组排水槽、雨水泵房建筑安装,责任区域内道路维护,化学锅炉补给水建筑及安装。责任区域内不属于本标段的包括:海水淡化,脱硫及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桩基工程,钢板灰库、厂区已施工的道路、雨污水、循环水管、消防水管道等,特殊消防,电厂智能化,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特殊试验,绿化,噪音治理(不包括三大风机的噪音治理)等不在主体施工标段范围内。
2.1.3工期:总工期22+2个月,本项目计划第一台机组2026年10月投产;第二台机组2026年12月投产;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等级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主体施工(主体工程建安部分,同一机组土建安装分为两个合同视为一份有效业绩)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主体施工(主体工程建安部分,同一机组土建安装分为两个合同视为一份有效业绩)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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