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物资代保管服务招标公告
重庆
(招标编号: CHDTDZ030/21-QT-005 )
一、 招标条件
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 物资代保管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重庆)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重庆市重庆市重庆市潼南区
2.2 项目规模: 2×5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19个月,计划2025年3月至2026年9月,合同签订后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物资代保管服务 (CHDTDZ030/21-QT-00501): 全部工程甲供设备、材料(包括专用工具、备品配件等,不含大件设备清单内的大件设备)从到达现场开始,到最终施工单位从库房领出为止的全过程仓储管理工作,包含物资转运、数据录入、 7S 管理、剩余物资移交、物资资料归档以及创优所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资代保管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个火力发电项目物资代保管合同已完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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