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电潼南别口35MW、丽山坪15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JL-072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重庆华电潼南别口35MW、丽山坪15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重庆市潼南区华电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 1 ) 重庆华电潼南别口 35MW 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位于 重庆市潼南区别口镇。
( 2 ) 重庆华电潼南丽山坪 150MW 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位于 重庆市潼南区群力镇、古溪镇区域范围内 。
2.2 项目规模:
(1) 重庆华电潼南丽山坪 150MW 复合光伏发电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 150MW , 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200.62952MWp ;
(2) 重庆华电潼南别口 35MW 复合光伏发电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 35 MW ,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49.042MWp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重庆华电潼南丽山坪15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工期9.5个月、 重庆华电潼南别口35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工期7个月,监理服务期限为监理进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竣工结算,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项目竣工验收以后的善后服务根据需要到位,不另加监理服务费。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监理服务 (CHDTDZ046/16-JL-07201): 监理人按照 “ 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 ” 要求开展重庆华电潼南别口 35MW 、丽山坪 150MW 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的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 ( 工程 ) 全过程监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单项容量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业绩提供以下第(1)项,投运业绩提供以下第(2)项):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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