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平矿瓦斯灾害防控构造物理预测预警技术与应用研究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平矿瓦斯灾害防控构造物理预测预警技术与应用研究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高平市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平矿瓦斯灾害防控构造物理预测预警技术与应用研究(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N-240924578 、 SXMTZB2402F-1110(N) ),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长平矿隶属于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3 年正式投产,井田位于晋城矿区东北部。矿井生产能力达 500 万吨,是公司的主力矿井,目前主采煤层 3 号煤层为高瓦斯煤层。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矿井瓦斯危险性加剧,对长平矿安全高效开采造成了巨大威胁,为了瓦斯灾害防控首先需要进行预测预警。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平矿瓦斯灾害防控构造物理预测预警技术与应用研究;
标段(包)内容:对晋城矿区瓦斯灾害特征研究揭示构造物理环境对矿井瓦斯的控制作用,构建矿井瓦斯灾害预测预警指标体系,建立瓦斯灾害构造物理预测方法,开发矿井瓦斯灾害预警系统,支撑瓦斯灾害防控,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3 服务期限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 2 年内完成,其中工业性试验不少于 6 个月。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平矿瓦斯灾害防控构造物理预测预警技术与应用研究,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矿井瓦斯灾害防治科技研发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如评标委员会对发票有异议 , 以现场査询结果为准。)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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