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309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技术服务(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309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技术服务(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 JNC334-CG-241024850、SXMTZB2402F-1022(F)/C)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309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技术服务(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41024850、SXMTZB2402F-1022(F)/C),已由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赵煤计字(2024)292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晋煤通专字【2022】13号《关于加强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效果检验等技术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安监技装〔2019〕28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层必须先抽采瓦斯,抽采效果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因此须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对3309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达标评判。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309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技术服务(第2次采购),标段(包)内容:
收集和分析工作面地质构造、瓦斯赋存、瓦斯抽采、通风概况等资料,并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与《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中的要求开展3309工作面残余瓦斯含量测定,综合分析形成并提交3309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报告,通过矿方审核和备案。
2.3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2.4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质量要求:报告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煤矿安全规程》(2022)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具体的评判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309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技术服务(第2次采购),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其中须含“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检测”资质;
3.3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为采矿学或安全工程专业,且具有高级职称;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瓦斯抽采达标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评审小组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发票查询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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