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智能化矿井建设项目(掘进智能化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智能化矿井建设项目(掘进智能化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51-ZB-2410116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智能化矿井建设项目(掘进智能化系统)采购 项目业主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智能悬臂式 掘进机 | EBZ-200型或同规格 | 台 | 1 | 提供整机煤安证,电机煤安证、防爆证 |
2 | 矿用履带式锚杆钻车 | CMM2-18 | 台 | 1 | 提供整机煤安证,电机煤安证、防爆证 |
3 | 带式输送机用 自移机尾装置 | DWZY800/1500(与EBZ-200型掘进机配套) | 台 | 1 | 提供整机煤安证,电机煤安证、防爆证 |
4 | 掘进工作面智能控制系统 | 套 | 1 | ||
5 | 备品备件 | 设备总价 3% | 套 | 1 | |
6 | 线缆 | 根据现场情况配置 | 1 | 套 | 煤安证、防爆证 |
7 | 安装辅材 | 根据现场情况配置 | 1 | 套 |
交货地点: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桥头镇桑园村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天内, 11月30日到货安装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2 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 投标时提 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所要求煤安证、防爆证的。
3. 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 1项 同类 业绩。
近年指: 2021年 10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掘进工作面智能控制系统建设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同类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
注: 发票为 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代理商提供授权单位的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即投标人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 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 证明 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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