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沫煤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沫煤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246-ZB-24101500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沫煤运输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NC246-ZB-241015007 、 SXZB-2410 7411GZF073/01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根据生产销售需求,需组织外委车辆将潞新二矿沫煤拉运至砂墩子煤矿洗煤厂进行洗选,确保潞新二矿正常生产销售。
2.2 招标内容、范围: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二矿沫煤运输服务项目
(具体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4 服务期限: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或本项目合同金额发生达到 165 万元时,本项目服务期结束。
2.5 服务标准: 符合检验标准且标准明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炭道路运输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注: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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