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华能培训中心园区路面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北京市昌平华能培训中心园区路面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0-1-202 )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 北京市昌平华能培训中心园区路面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北京市昌平华能培训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对园区主干道路面进行铣刨、局部破损严重基层进行深挖换填处理、路缘石部分利旧、井周加固后,统一铺设沥青混凝土面层;将大湖南侧、东侧及B楼北侧混凝土步道砖、石材步道砖及豆石混凝土路面步道改为红色陶瓷颗粒铺装层,大湖北侧步道砖原样恢复,同时沿园区主干道一侧新建1.5m宽陶瓷颗粒铺装层,形成步行道,满足园区客人休闲散步、体育锻炼需求;将园区停车场路 面统一改造为沥青路面、施划车位标线、同步更新体育馆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桩。
2.2 施工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村南264号 。
2.3 采购内容: 道路改造:对园区主干道路面进行铣刨、局部破损严重基层进行深挖换填处理、路缘石部分利旧、井周加固后,统一铺设沥青混凝土面层;将大湖南侧、东侧及B楼北侧混凝土步道砖、石材步道砖及豆石混凝土路面步道改为红色陶瓷颗粒铺装层,大湖北侧步道砖原样恢复,同时沿园区主干道一侧新建1.5m宽陶瓷颗粒铺装层,形成步行道,满足党校学员及入驻客人休闲散步、体育锻炼需求;将园区停车场路 面统一改造为沥青路面、施划车位标线、同步更新体育馆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桩 (详见施工图纸)。
2.4 工 期: 85日历天 。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至今)需提供至少两项道路工程类合同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一百万元,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首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