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特种车辆租赁招标公告
新疆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特种车辆租赁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省 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特种车辆租赁 ( 招标项目编号: JNC346-ZB-241024873 、 SXMTZB2401F-966(G) )已由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 ,招标人为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通过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由于昌达公司生产任务及业务的增加,昌达公司自有车辆不足,单班生产需租赁 4台装载机1台挖掘机,由于生产任务和业务的增加需增加夜班作业,则执行双班制(白班、夜班)12小时/每班,租赁设备根据生产需求增减,需租赁装载机8台、挖掘机2台,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特种车辆租赁 :
标段(包)内容: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特种车辆租赁
2.3 服务地点: 潞安新疆煤化工 (集团)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水泥厂;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一年;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特种车辆租赁 ,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 特种车辆租赁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3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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