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可视化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山东
-济南市
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可视化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可视化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102200029)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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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可视化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 | 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 可视化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交货期为: 自合同签订起40日历日内完成 。
交货地点位于: 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2666号鲁能国际中心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设备完好,具备正常使用,签订合同后,按甲方要求时间,将设备送到指定地点包含安装搭建、运输等服务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法有效存续、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的单位,且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的实体(提供非外资企业且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材料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书面声明材料)
(5)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材料。如依法免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供应商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0)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领购采购文件,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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